疫情法律知识:疫情法律知识讲座

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的系列解答--上海高院

分析了疫情期间金融借贷、保险理赔等金融纠纷的法律适用。提供了针对疫情期间金融纠纷的调解、仲裁及诉讼建议。合同纠纷 解答了疫情期间合同履行、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问题的法律适用。明确了因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

公平公正原则:审慎处理合同解除,综合考虑疫情发展阶段、实际影响时间及程度等因素。实事求是原则: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非金钱债务可部分或全部免责,金钱债务一般不免责;情势变更适用需严格审慎。

根据具体案件中疫情对合同履行、合同目的实现或当事人行使权利的实际影响确定,一般可根据合同履行地或当事人住所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的时间来确定,未启动的可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的时间确定。

疫情期间,幼儿园管理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医疗期内享受医疗期待遇,幼儿园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支付病假工资(标准依各地规定)。未及时返岗的处理 无正当理由不返岗:幼儿园可按规章制度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需保留通知证据)。有客观原因不能返岗: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符合病事假条件的补办手续。

对普惠园加大补助力度,确保其稳定运营;对非普惠园提供临时贷款或资金支持,帮助其渡过难关。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通过公私合营模式减轻民办园负担。

教育部预警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和住宿费,同时规范收费管理并加大资助力度。具体内容如下: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学校和幼儿园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的情况下,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费:各级各类学校学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或未开课(含网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育费)。这一规定确保了家长在疫情期间不会因未享受到教育服务而被提前收费。

抗击肺炎,实用法律知识问答

抗击肺炎期间,以下是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问因新型肺炎被隔离无法上班,会被扣工资吗?不仅不会被扣工资,而且隔离期间还有生活保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主要涵盖领域 该系列问答主要围绕涉疫情劳动争议、知识产权、金融纠纷、合同纠纷、刑事案件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等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详细解具体问答内容概览 涉疫情劳动争议 解答了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解除、加班及调休、复工复产后工作安排等问题的法律适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如新冠肺炎疫情。

禁止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污物:包括医疗废弃物(如使用过的防护服、口罩)和生活垃圾,需分类密封包装,由专业机构采用高温焚烧或化学消毒法处理。粪便:对集中隔离点或疫区的粪便,需加入消毒剂(如含氯制剂)搅拌后静置,或通过化粪池无害化处理,防止病原体扩散。

员工出差被感染是否属于工伤需分情况判断,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冠肺炎的一般应认定为工伤,返程途中感染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免费法律服务

〖A〗、 第一,12348是政府的免费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第二,具体归口管理部门是各级政府下的司法行政部门(如司法厅、局)。再次,一般来说,12348的咨询者大部分是执业律师,少部分是法律援助律师。第四,如果有委托人需要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审批)会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或社会律师办理。

〖B〗、 法律援助中心:政府兜底保障适合人群: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等经济困难者。服务内容:免费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复杂案件可指派律师代理。申请方式:携带身份证和经济困难证明,到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现场申请;拨打全国统一热线 12348(24小时在线)。

〖C〗、 可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具体如下:法律援助的定义:法律援助是指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部分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符合援助条件即可免费获得。获得法律援助的条件: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知识

疫情期间,幼儿园管理需注意的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疫情防控、劳动人事、合同管理三个维度,具体如下: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问题法定义务 教育义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条,幼儿园需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我国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全面且有力的法治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

有权。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但按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处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与前两类人员密切接触者,采取治疗、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若拒绝消毒处理,则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

禁止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如新冠肺炎疫情。

(2332)

猜你喜欢

发表回复

本站作者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3条)

  • admin的头像
    admin 2026-01-25

    我是时代号的签约作者“admin”

  • admin
    admin 2026-01-25

    本文概览: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的系列解答--上海高院 分析了疫情期间金融借贷、保险理赔等金融纠纷的法律适用。提供了针对疫情期间金融纠纷的调解、仲裁及诉讼建议。合同纠纷 解答了疫情期间合同履行、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问题的法律适用。明确了因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

  • admin
    用户1 2026-01-25

    文章不错《疫情法律知识:疫情法律知识讲座》内容很有帮助

联系我们:

邮件:时代号@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